关于报送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9年各项工作,谋划学校2020年工作,统筹做好年终各项材料报送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9年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对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及10项重点工作安排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梳理工作完成情况,提炼出本单位2019年重点工作(不超过10项),并填写《2019年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件1)。注重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所涉及重要数据请注明截止时间,如有更新请及时补报。篇幅控制在2000字左右。

学校10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还需对所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填写《2019年学校10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件2)。

(二)2020年工作计划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上级部门、学校党委行政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本单位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新时代办学思想大讨论谋划情况,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本单位2020年重点工作(不超过10项),明确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填写《2020年部门重点工作计划表》(附件3)。篇幅控制在1500字左右。

(三)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总结

各相关牵头单位要对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填写《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完成情况表》(附件4)。

(四)12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寒假前后重点工作安排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12月月度工作会议精神,填写《12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寒假前后重点工作安排》(附件5)。12月重点工作和寒假前后重点工作原则上均不超过3项。

(五)2020年校级制度建设计划立项申请

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和需求,填写《2020年校级制度建设计划立项申请表》(附件6)。校级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年度有计划、年终有督查,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立项”的原则执行。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上述相关材料起草工作,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直接组织调研、牵头起草和把关。上述相关材料请附《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审阅单》(附件7),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签后,于20191219日(周四)12:00前报送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msk@hue.edu.cn

联系人:陈凌云,联系方式:8794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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