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度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各教学学院:

丰富我校通识选修课课程资源,确保通识选修课开设的数量与质量,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院教[2018]36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2020-2021学年度通识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课程的开设要立足于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2.课程的选题必须面向全校学生,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课程的内容安排要适应学生跨类选修的需要和普遍接受原则,避免过分专业化。

3.各学院可根据《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如开设艺术鉴赏类、教师教育类、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程群;增强学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4.鼓励教师结合学生知识结构要求和本校特色设计新的课程。鼓励教师在通识选修课中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的改革,积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为推出高质量的在线开放通识课程打下基础。

二、申报条件

1.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均可申请开课。其他人员开设通识选修课由相关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审核推荐,教务处研究批准。鼓励教授、博士和有资质的企业导师开设通识选修课。

2.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择适宜的教材。

3.每门通识选修课的讲授时数原则上不超过30学时。

4.请教师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已开设的通识选修课一览表》(见附件1)申报新开课程,允许不同教师申报相同名称或内容的课程。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新开课教师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

2.学院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向学校推荐。

3.经教务处审定并确认开课资格后纳入通识选修课教学计划。

四、工作要求

1.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通识选修课开课,多开课、开好课,确保通识选修课教学质量和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各学院应统筹规划,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优势,确定新开通识选修课的申报,对新开课的课程质量要严格把关,对开课内容、大纲、授课计划要仔细审核,对教师是否能正常开课要做出评价。

3.请各学院将本单位教师填写的申请表核实后进行汇总,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度通识选修课新开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0510日前将新开课申请和学院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93782446@qq.com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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